广东创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连州分公司:
本委于2021年6月24日立案受理邓小梅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1〕69号),申请人邓小梅要求你单位支付2019年6月至8月工资9000元。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8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古敬航、黄敏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